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劉夢賢 陳思)?近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鶴嶺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讓十幾年的老鄰居化干戈為玉帛,一起走出法庭大門,了卻了一樁煩心事。
老趙夫婦年逾花甲,與老王同為雨湖區某村民組村民,互為鄰里,和睦相處十幾年。2022年的某天,老趙在自己承包田地上焚燒秸稈。不料,火勢蔓延至老王承包土地的經濟林。經濟林上種植了大量油茶樹、砂糖橘樹。一場大火,讓老王遭受較大損失。
經當地村委會多次調解未果,鄰里關系愈發緊張。老王無奈起訴至法院,要求及時鑒定經濟林損失并進行相應賠償。
立案后,鶴嶺法庭庭長楊新臺立即組織協調。考慮到一方面老趙夫婦年齡較大,精力有限,賠償能力較弱;另一方面鑒定費較高和鑒定周期長,耽誤老王栽種新苗,楊庭長情理法并重,多次協調勸解雙方當事人珍惜鄰里關系,理性化解糾紛,有時甚至電話聯系到深夜,只因放不下心中這一牽掛。他還數次與村委會聯合組織調解,只為讓他們盡快達成和解,恢復友好鄰里關系,免除“官司”煩擾。
經過楊庭長耐心細致地釋法析理,原、被告雙方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調解協議,老趙夫婦自愿賠償因失火造成的老王各項經濟損失2.5萬元。老趙當庭向老王支付1.5萬元賠償款,雙方互諒互讓、握手言和,本案調解結案,鄰里糾紛得到有效化解,避免“一場官司十年仇”的局面。
?對村民而言,在田間隨意焚燒秸稈便捷又高效,然而此做法不僅影響生態環境,還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更是違法行為。為了我們更美好的明天,廣大群眾應從身邊點滴小事做起,低碳生活,守護綠水青山。作為法院人,我們更應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立足主責主業,多措并舉,開展形式多樣的綠化宣傳,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環境需要。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劉璐
來源:湖南法治報